石家庄第七职业中学创建于1952年,1983年开办职业教育,当时成为初中和职中并存的完全中学,职中部名为石家庄市第七职业中学,初中部仍为石家庄市第七中学。2009年9月职中部更名为石家庄机电职业中专,2010年3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该校位于石家庄市红星北街柳成路9号,占地3万多平方米,这里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实习设备先进,办学特点鲜明。
这是一所中专学校,在全国院校排名为7435,本省排名为550。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53人,专职教师120人,其中中高级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8%,在校学生2124人。学校秉持打造品牌专业,创建特色学校,适应社会发展,培养时代蓝领的办学理念,以教育学生成人,激励学生成才,引导学生成功为办学宗旨,旨在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中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注重学生文化知识、专业技能的培养和专业素质的提高。坚持以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的,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大力探索职业教育改革,办学成绩突出。
学校的招生对象分为两类:三年制中专类,招收身心健康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有初中毕业证)、中职直升生,在完成中专段学习后,学生可自愿选择直接就业或通过对口高职考试、我校合作高校单招单考招生、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和开放教育等形式升入相应高校学习;五年制大专类,必须是在省内参加今年中考且升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五年制录取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经省招办录取,完成中专段学业,各项考核合格后不再进行升学考试,根据专业直接升入对应的联办高校进行后两年学习,成绩合格后由对应的联办高校颁发普通类大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
在收费标准方面,免收学费,杂费430元/期(其中书本费160元/期、住宿费150元、杂费40元、实习实训费80元),学生需自带床上用品,班费、水费、保险费、校服费自理,联办校书学费按联办校标准。
学校还有多项资助政策:一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可免学杂费;二是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个学生每年资助标准为2000元;三是针对考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助每生每年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免(补助)教科书费400元、住宿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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